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火炬開發(fā)區(qū)大隊警用摩托車采購項目澄清及延期公告
發(fā)布時間:2013.04.03
各潛在報價人:
廣州市國際工程咨詢公司中山分公司受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火炬開發(fā)區(qū)大隊的委托組織的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火炬開發(fā)區(qū)大隊警用摩托車采購項目【采購表編號:計:2013043、項目編號:GIECCZS20131004X1】,現(xiàn)就詢價文件的有關問題和時間作如下澄清、調整:
詢價文件第三部分《用戶需求書》第二點項目具體要求及技術參數(shù)第2小點技術參數(shù),修改為:
主要技術規(guī)格/尺寸參數(shù)
長×寬×高(mm) 2100 mm×755 mm×1065 mm
軸距(mm) 1360 mm
整車裝備質量(kg) 175 kg
最高車速(km/h) 118 km/h
最小轉彎半徑(m) 2.4 m
發(fā)動機型式 單缸、風冷、四沖程
工作容積(m3) 249 m3
化油器型式/燃料供給 燃料噴射方式(電噴)
減震型式 中央減震
最大功率(Km/r/min) 14.6kw(7500r/min)
最大扭距(N.m/r/min) 19.5Nm(6500r/min)
汽油箱容積 19.2L
離合器形式 濕式多片手操縱
起動方式 電啟動
點火方式 T.C.I
前輪胎規(guī)格 100/80-17M/C
后輪胎規(guī)格 130/70-17M/C
車輛配置 每臺警用摩托車配置前擋風罩、前護桿、兩個邊箱、一個后尾箱、兩只前警燈、一支可伸縮的后警燈、兩個40W喇叭(帶有線麥克風)。整車按公安部2004警用外觀制式噴涂
車輛型號要求 報價人所投警用摩托車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yè)與信息化部《車輛生產(chǎn)企業(yè)和產(chǎn)品》公告中列明的警用摩托車;車輛規(guī)格型號中必須帶有警用摩托車的后綴“J”字樣;不接受民用車改裝車。(提供國家摩托車檢測中心出具的該警用摩托車的《檢驗報告》復印件和《公告》車型資料復印件)
2、獲取詢價文件時間:2013年3月29日至2013年4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時間)(節(jié)假日除外)。
3、遞交報價文件時間:2013年4月15日下午2:30~3:00。
4、報價截止時間:2013年4月15日下午3:00。
5、評審時間:2013年4月15日下午3:00。
6、警用摩托車圖片見附件。
本澄清及延期公告一共1頁,原詢價文件與本澄清及延期公告有不符之處,以本澄清及延期公告為準, 本澄清及延期公告未涉及內容仍以原詢價文件為準。
請各潛在報價人收到本公告無異議后蓋章確認,回傳至本公司。
聯(lián)系人:馮小姐
電 話:0760-88633721
傳 真:0760-88873238
廣州市國際工程咨詢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