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朗鎮(zhèn)興朗路橋涵工程(電表及水表安裝工程)澄清及延期公告
發(fā)布時間:2015.07.23
各潛在投標人:
廣州市國際工程咨詢公司中山分公司受中山市南朗鎮(zhèn)建設發(fā)展公司的委托組織的中山市南朗鎮(zhèn)興朗路橋涵工程(電表及水表安裝工程)【項目編號:GIECCZS20152050G1】,現(xiàn)對招標文件的有關問題和時間作如下澄清、調整:
一、招標文件有關問題作如下澄清:
招標文件第一部分《投標邀請函》二、合格投標人資格要求,第2小點修改為:投標人須具有國家電監(jiān)會頒發(fā)的承裝類五級以上(含五級)電力設施許可證,具有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以上(含二級)或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或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或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并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提供證書復印件,投標時提供原件查驗,不提供原件視為無效投標。)
二、有關時間作如下調整:
1)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15年7月15日至2015年 7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時間)(節(jié)假日除外)。
2) 答疑時間:投標人如有疑問請于2015年7月31日下午5:00前傳真至采購代理機構。
3) 投標保證金必須在2015年8月3日下午5:30之前到達采購代理機構賬戶上。
4) 遞交投標文件時間:2015年8月7日下午2:30~3:00
5) 投標截止時間:2015年8月7日下午3:00
6) 開標時間:2015年8月7日下午3:00
本澄清及延期公告一共1頁,原招標文件與本澄清及延期公告有不符之處,以本澄清及延期公告為準, 本澄清及延期公告未涉及內容仍以原招標文件為準。
聯(lián)系人:麥先生
電 話:0760-88633721
傳 真:0760-88873238
廣州市國際工程咨詢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5年7月23日